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第十一章 吃鸡(3/3)

有肉的香、有酒的香、有包裹鸡的叶子的香、有药材的香、甚至还有泥土的香,仔细闻闻,还带着一丝丝的苦味儿。

三个人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但只闻味道就知道是好吃的。

格尔斯大公等公孙慕容把盘子推回来时,迫不及待地先吃一块儿,然后眯起眼睛品味。

如果他掌握更多知识的话,他一定会说,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辛而不辣、韧而不塞、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大公别的没感觉到,但对公孙慕容这手制作食物的本事却佩服了,鸡、药材、酒、泥巴,放在一起产生的味道怎么会是这样?

大公喝口酒,看着去掉泥巴的鸡,说道:“我从不认为浪费食物是一个贵族应该具备的品质,夜晚,总有饥饿的声音萦绕。”

他的意思表达的很隐晦,这一只鸡不够吃,剩下的难道要拿走?那是浪费!

公孙慕容很违心地附和:“格尔斯爷爷,您的胸怀要比大海更广阔,您的善良比春风更能温暖人心,遵从您的意志,让我们把其他的鸡吃掉。”

娜拉莎马上配合,这都形成默契了。

“是的,我也很感动呢,美味应该分享,才能让我们心情更愉快,格尔斯爷爷,我觉得现在我们不需要别人的伏侍,更不用担心安危,大家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是吗?”

格尔斯马上笑着说道:“你们拿过去分了。”

于是有仆人过来把这只鸡剩下的部分取走,就在大厅里每人分一点尝尝。

公孙慕容很无奈,他原本打算留下边角的东西慢慢吃,鸡胸脯和鸡大腿才不好吃呢,真正好吃的是鸡头鸡脚鸡屁股,尤其是那个鸡翅膀。

中翅,是口感和味道最均衡的地方,它的味道不如翅尖和鸡屁股,它的口感不如鸡胸脯和鸡大腿,它的耐嚼性不如鸡脖子,它的趣味性不如吃鸡脑袋。

可是它能达到一定的均衡,现在却被分走了,还想着留下来,等娜拉莎饿了的时候用盐稍微焗一下当零食吃呢,哪怕烘一下也行啊。

或者是撕开凉拌个麻辣鸡丝,味道、口感也是不错的。

公孙慕容想的事情格尔斯大公一点也不清楚,他只喜欢吃鸡胸脯和鸡大腿上的肉,眼下他有了借口去品尝其他几只鸡,当然要想办法让公孙慕容快点。

于是格尔斯大公问:“听说公孙你在一千只鸡当中选出十只,它们是否有着让我们难以理解的不同?”

公孙慕容马上去处理第二只鸡:“差不了多少,选鸡是选小的,然后看具体情况,十只鸡只是用的料有一点点差别,您尝尝。”

第二只鸡这时也处理好了,分下去。

剩下的和其他的部分依旧给仆人吃。

就这样,十只鸡吃完,四个人全饱了,仆人也吃饱了,他们除了吃鸡,还有大公不去碰的烤肉什么的。

格尔斯大公喝口酒,显得很满足,他承认他从小到大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比葡萄酒煎的牛排还要好吃。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