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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大明 第六十四章 暗手(3/3)

这是一种境界,你不要想歪哦!”

朱逸辰直勾勾看着他,好一阵后才漠然转头,继续观察已近尾声的战局。

自打傅松突然让男生们跳出掩体,打了女生一个措手不及后,身在最后的蒋梦婕眼看着两方人马已经纠缠到一起,立即丢了手中的狙击枪,纵身而起,三两下就冲进了交战区。

果然如傅松所料,混战中的蒋梦婕便好似虎入羊群,一手匕首、一手枪,用得出神入化。

“这是近代以来,军中逐渐演化出来的招式!”树上的朱逸辰指着在人群中大杀四方的蒋梦婕说道:“把手枪视为短兵器的一种,随时可以收入腰间的枪套,或者一些还喜欢穿长袍的家伙也能瞬间藏于袖中。”

“空出手可以施展拳脚功夫,抓住机会又能掏出枪来上那么一下,可比原来的暗器有用多了……”

凌枫却早已看得入神。

只见人群中的蒋梦婕,依仗灵活的身法,几乎可以躲开所有的攻击,别说手.雷这种有反应时间的武器,就是已经被人用枪对准了,也能一个闪身完全避开。

凌枫前世就见过几个能直接躲开手枪子弹的高手,普通手枪子弹的射速只有三百多米每秒,哪怕是在近距离,一些武术高手也能躲过去。

而前世,凌枫尚且没有听说过如此清晰的内功系统,大多只有一些呼吸吐纳的养身法门,或者诸如铁布衫之类的硬气功。

如今这个时空,有了修习真正内功的法子,人体的速度甚至能在长时间的运动中达到、超过子弹的速度,轻易避开子弹,也不是什么难得一见的奇闻。

只是眼前的蒋梦婕却不单单只是避开对方的子弹,她像是系统地学习过如何在这种混战中充分发挥自身武力的技巧。

正如朱逸辰说的那样,这或许是一种军中演化下来的专门为这些高手量身打造的战阵技艺。

将枪视为身体的一部分,像是古代的剑客、刀客那样,练到运用自如的地步,一手冷兵器、一手热武器……

这根本就是时代积累下来的智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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