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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是我的,我都要(1/2)

天噜噜拉!

别的先不说,就原主这个胖劲,一米六的个头,大概有140斤。

眉眼倒还过得去,鹅蛋脸,大眼睛……宽容一点儿说,也能算上“胖乎儿乎儿”的可爱。

可这“胖乎儿乎儿”的可爱,如果稍不经心,就会变成“胖乎乎”的蠢笨。

再加上原主太懒了!

也不知道收拾自己,头发几天没洗,油渍麻花的,好像都有味儿了。

洪果儿干脆把镜子翻转,往桌上一拍。

不看了!

减肥!

主意一定。

她才起身打开炕柜。

往里一看。

左右两边几乎是天壤之别。

左边是男人的衣服,叠的整整齐齐的,按照颜色,一件落着一件的摆好了。

右边是女人的衣服,几乎都是团吧团吧往里一塞,不拽出来细看,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

洪果儿扒拉了两圈,也没找到一件合眼的衣服……

没办法了!

只能拽出了一件碎花衬衫,配了条肥肥大大的黄军裤,先放在一边。

再倒了两大盆热水,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个遍。

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才算觉得清爽了些。

转身拉开门。

快步走进刘爱玲的房间。

开口第一句话,“咱们算算账!”

顾忆海在院里听见了。

随手把烟蒂一掸。

用鞋尖碾灭了。

也缓步进了母亲的房间……

顾家如今不富裕!

刘爱玲的房间除了比洪果儿那屋干净,基本摆设都一样。

一铺小土炕。

报纸糊的墙。

八仙桌,搪瓷缸,暖壶,炕柜,炕桌,洗脸盆……拢共就这几大件儿。

算得上家用电器的?

大概就只有手电筒了。

洪果儿也没大惊小怪。

心里早就有准备。

这家现在虽然穷,再过几年,那就是全国首富了。

可即便如此。

她也没打算扒着帅得冒泡的首富老公,做小伏低的迎合人家。

她的这种“傲娇”,大概是和人生经历有关。

穿书前。

她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

16岁出来在夜市摆摊儿。

什么样的地痞流氓,酒鬼食客没见过?

什么样的架没打过?

什么同行没斗过?

她一个单身女人,一路出国做了总厨,统领着一帮后厨的老爷们,有自己名下的米其林饭店和厨师学校,甚至在国外的电视网络上,还有知名的/。

成功没靠任何人。

洪果儿清咳了一声。

霸气的往椅子上一坐。

直视着刘爱玲,“如果我没记错,当初我嫁过来,是因为你家顾忆山病了,等着钱开刀,是我家凑出了500块,救了他的命?”

刘爱玲默默的点了点头。

“你逼着顾忆海娶我,可他不同意,你就带着顾忆山吊在门框上寻死!顾忆海没办法了,才把我娶进门?对吧?”

她本来就是毒舌本性。

有一说一,“是你把你大儿子卖了!哦,你现在嫌弃我了,到处说我是“作人精”,当初拿钱的时候想什么了?”

“……”

“还有,你考虑过顾忆海的感受吗?他是老大,他就活该为家人牺牲?扯淡!这事如果换做我,我宁可卖血,卖肾,借高利贷,就是不会卖家人!”

顾忆海的眼睛亮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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