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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潜伏(2/4)

家户户喜欢燃放鞭炮,增加节日的喜庆气氛,正常燃放无可厚非,但是每年医院值班的我们,却看到了太多的因为鞭炮伤导致的意外,甚至眼球摘除,截肢,死亡。

曾经总结过一篇文章,发表于美国的烧伤医学会会刊,归纳了积水潭医院2007-2011年春节七天长假期间因为鞭炮伤导致的意外伤害情况。

2007年鞭炮伤人数为139人,2008年为129人,2009年为150人,2011年为178人。在年龄分布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以5-14岁的儿童最多,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好奇心重,玩心重,但是自己又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往往容易导致受伤。

其中在除夕,初五,元宵节三天受伤人数呈现明显增高,因为这三天是燃放鞭炮最多的三天,初五又称为破五,民间有赶五穷的意思,所以也要燃放鞭炮。

我们归纳分析了一下致伤的流行病的资料,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受伤是因为不正确的燃放,包括把鞭炮放在手里,或者是燃放后未能炸响,前去查看时导致的受伤,或者是放在井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燃放导致的受伤。

还有26%是因为购买的非法鞭炮,很多小作坊为求燃放声音响,效果好,超量使用**,此类鞭炮杀伤力大,一旦受伤,后果严重。

在受伤部位中,最常见的是肢体,尤其是手和上肢,这是离鞭炮最近的部位,其次是躯干和头面部,眼部的受伤虽然只占了10.5%,但是眼部受伤的后果最严重,很多人因此导致失明,甚至眼球摘除。鞭炮伤中,61.7%为烧伤,另外为爆炸导致的外伤皮裂伤。

87.5%的病人在急诊处理后可以回家,门诊继续换药处理,另外有5%的病人处理后转至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主要是眼外伤。

还有7.5%的病人由于受伤严重,需要住院手术治疗。所以在燃放鞭炮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要购买小作坊生产的非法鞭炮,儿童必须要在大人的看管下燃放。燃放未能炸响的鞭炮不要立刻前去查看。

一旦受伤,需要立刻就近到医院就诊处理治疗,眼部受伤需要至专科医院就诊,以免耽误病情。

一般情况下,烟花爆竹伤为低能炸药所致损伤,伤情相对较轻;但如果引发其他易燃易爆品爆炸,则很有可能引发严重伤害甚至多伤员事件。

非初级爆炸伤

非初级爆炸伤一般按常规创伤急救,即强调快速转运。

急救人员应在现场或救护车中快速完成止血、包扎、固定、输液等措施,然后快速将患者转往医院或创伤中心,分往各专科继续进一步治疗。

需要强调的是,爆炸伤伤员在转运时不推荐头低脚高位,因为这样会增加冠脉气栓的风险。

初级爆炸伤

高能量的炸药爆炸后可引起初级爆炸伤,超压冲击波与人体组织相互作用产生应力和剪切力,导致微血管损伤和充气器官如肺脏、耳朵及肠等巨大损伤。

相比于其他类型,初级爆炸伤比较特殊,初级爆炸伤幸存者的临床表现可能在24~48小时内延迟出现。

1.鼓膜破裂

在评估时,鼓膜破裂常提示其他部位潜在的初级爆炸伤,应予重点关注。鼓膜破裂的症状和体征常为听觉丧失和而内出血。有时没有鼓膜穿孔,也不能排除其他部位初级爆炸伤的可能。

但是,鼓膜治疗并不属于优先治疗范围,爆炸性失聪可以在几个小时内基本恢复正常,但也可能是永久性的。

2.爆炸性肺损伤

除此之外,还应特别关注的是肺部的损伤。因为初级爆炸伤对肺的损伤往往会造成患者在数分钟内死亡。当肺损伤符合其他类型损伤时伤员的死亡概率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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