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5、石破天惊的言论(1/3)
小娘皮等人对大宪章惊的是目瞪口呆,没想到居然还可以这么玩。>
“这不是大逆不道吗,这是要抄家杀头的。”小娘皮她们都傻眼了。她们从小接受的教育里,就没有这一条。>
皇帝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至少法理上是这样子的。>
没有人可以和他谈条件。甚至管着他,限制他。>
只能劝说,也就是进谏。>
如果他听从呢,那就是圣主贤君,不听呢,那就是暴君桀纣之主。>
可现在,明显江南的那些乱党,试图来硬的,直接宣布你的皇权不是上天神授的,而是变为法律赋予的。>
皇权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在法律范围内行事。>
如果违反法律,岂不是和臣下百姓一样受到处罚。>
这简直就是开天辟地一般的事情,让她们的脑袋一时间转不过弯来了。>
这一版第一部分,也就是四折页的第一页,重点介绍了英格兰的历史,以及这个国家的人口、经济情况,周围的邻国情况。这个国家的国情如何。这个国家的国王和贵族是如何分权的。>
第二页重点介绍了大宪章的内容,以及这件事对英格兰王朝的影响。对他们国家有哪些积极的和消极的意义。杨凡认真看了看,看出这个水平的文章就是张溥自己写的。>
文章十分中肯,把利弊说的十分清楚。>
第三页则重点写了华夏历史上,每一个朝代末期出现了哪些暴君。他们是如何不听臣下的劝说,搞的国破家亡的,连带着百姓跟着糟了浩劫。>
这一部分出现了黄宗羲的主张,把王朝和天下分开了。>
王朝是一家一姓的私有财产。而天下则是天下所有百姓的公共财产。>
皇室不得以私废公,不得以家族利益侵害天下公利。>
所以,皇帝和皇族可以维护自己家族的利益。而士绅百姓商人也可以维护天下的公利。各自维护各自利益,并不冲突。>
皇族也不过是天下的一份子而已。并不存在特殊性。>
就好比一家商社,他们是最大的股东而已,不是全部股东。>
杨凡看着皱眉,这部分的文风又变了,难道是黄宗羲操刀的。算来,今年他也22岁了,不知道他的思想是不是这么早就成熟了。>
第四折页上,更加露骨,提出了华夏历史上的兴衰治乱的怪圈。为什么总是一治一乱的在一个圈里晃荡。并试图提出解决的办法。>
这部分干脆把杨凡之前给张溥的资料里的东西,直接提出来了很多。>
比如民煮、法至、平等、自游、私人领地和财产不可侵犯、官府是为百姓服务的机构,而不是为明朝的文官和他们的亲属、门下们敛财的工具。>
大明的文官必须接受百姓的监都,朝廷的花销必须要做审计,并向百姓公开去向。县官、知府、巡抚以及三法司的审判必须公开进行,邀请百姓代表旁听。>
最核心的一点,是要从限制崇祯的权利开始,逐级控制和限制皇权和官权的滥用。>
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无辜的人不被非法追究。为了保障不合理的税收,不被征收。为了保护百姓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侵犯。>
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建议:>
在各省省城,成立由各地士绅公推组成的议正会。朝廷公布的涉及当地的新税收,必须获得当地议正会的三分之二通过才可以执行。否则士绅们可以抵制。>
地方的司法必须是受到议正会的监都,只要符合大明律,皇帝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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