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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苏醒的植物人反派(三十五)(1/3)

蛋糕的味道很好,是傅铖可以接受的甜度,他分了一半给伏姣,剩下地被吃得干干净净,就连盘子上染的奶油也被他尽数刮去用叉子送到嘴中。

伏姣看出了男人的喜欢,心满意足之时是被肯定的愉悦。

饭后,他们是打着伞、叫了门的。

伏姣自己是第一次来a国,所以他提前联系了林柯,在附近大大小小的景点做了一番攻略,最终将陪傅铖过生日的地点定在了有名的艾维斯湖上。

在一一相传艾维斯湖本是一片荒野,常年寸草不生,不见活物。但是有一年,一位来自上天的神使降落此处她美丽丰腴,像是春日里盛开最美的鲜花,照亮了整个荒野。

在她的努力下,这里逐渐出现了水源、树木、花草鸟雀飞来、鹿鸣悠悠,世外桃源不不过如此。

但神使也因此神力衰竭,她的长发化作了茂盛的丛林,碧蓝的眼珠化作了汪汪泉水,修长洁白的身躯是连绵的湖水。

于是人们为了纪念神使的奉献,便以其名命名了这里一一艾维斯湖,象征着美好与梦幻。

而在中,艾维斯还代表”了月光,是对爱人的一种称谓,但是这一说法并不流传于现世,更多得是被记载在相关历史丛书中;不过那些以艾维斯湖为营生的人却清楚地记着关于它的每一一个说法。

伏姣有些喜欢这个故事,虽然结局可惜,但却带来了生生不息的未来。

,免不了多雾,在湿漉漉的空气里伏姣错估了一件事一一一他惧冷畏寒。平时夏天的时候他就常常手脚冰凉,那时不觉得有什么,但此刻在潮湿的风中,他很快就有些受不住。

可怜巴巴的青年缩着脑袋,大半张脸埋在围巾里,眼瞳发着湿气,睫毛的弧度也因雨水而变得无精打采。

傅铖习惯健身,他的身体像是一个火炉,抬手就将单薄的青年按在胸口,“不然等明天吧今天下雨,太冷了

还不待傅铖说完,伏姣就摇着脑袋拒绝,“不行!今天是你的生日,不能错过。”

顿了顿,他补充道:“这个日子很重要,算是我陪你的第一个生日,错过了时间就再也没有了。"

他眼里充满的认真和真诚,在雾蒙蒙的雨水中温暖而明亮。

傅铖忽然有些感概,这样的青年谁会不爱呢

对方就像是一只冒冒失失从山林里跑出来的小鹿,懵懂无知,或许有些迟钝,有些奇异的执拗,但却惹人怜爱,毫不掩饰地露出自己的一切情绪,总是把一颗真心眼巴巴地捧在手里,用自己的温度融化旁人心头的坚冰。浮于表面的浪漫追求,而是一种能给予人安全感的实在。

年轻的时候,傅铖也曾幻想过自己会爱上什么,样儿的人。他知道自己性格中的疯,也明白自己的追求、抱负。

所以在他的幻想里,未来的爱人至少该是同自己一般有着棱角与坚持,他们会在争锋相对中爱上彼此,会并肩作战、会针尖麦芒

只是后来,在阅历逐渐增加后,傅铖忽然觉得那样的爱人会令他觉得疲惫,所以他想,若是有个乖巧的、知冷知热的人伴在身边也是不错。

他见过很多人,在纸醉金迷的豪门圈子里,不乏有一门心思往上爬的,清纯的、妖艳的、乖巧的、放肆的却没一个是他喜欢的,逐渐傅铖便歇了心思。

于那时的他而言,爱不爱、喜不喜欢似乎都变得不再重要。

但是伏姣不同,或许是在疗养院的第一眼,傅铖会尾随着人缠上去的时候就验证了青年的特殊。

心里想了很多,可面上傅铖不动声色。

他握住了青年冰凉的手,将对方拉着拢在自己怀里,轻声道:“好吧,但是要靠近我,我给你挡风。”

“嗯。”伏姣点头。

两人依偎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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