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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与《周易》(四十一)(4/6)

吉凶……凡遇乾而此爻变者,当观象而玩其占也。”

总之,《周易本义》在解释《周易》一书时是从占筮角度去解说的。朱熹从卜筮角度解释《周易》,实乃是一种错误认识,正如以象数义理去解释《周易》那样,虽然是指向《周易》的义理,但已然是一种错误认识。都是先见得《周易》里的六十四个画符号,而受到先秦史巫卜筮的影响,而把八卦象数之学说来释解《周易》了。从根本上来说两者无论象数义理解释《周易》或是从象数卜筮解释《周易》,都与原创《周易》是不相符的。但从社会学意义上来看,象数义理释解《周易》,比象数卜筮去解释《周易》无疑有其极积的意义。

当然朱熹也不可能把史巫的八卦卜筮从《周易》上剥离出去,他既没有见过殷商的甲骨上的“六十四画符号”,他也无法弄懂“六十四画符号”与《周易》一书原初的关系。他所见、所用的是传承下来的今本《周易》,他又不去思考《春秋左传》里记载所隐含的《周易》文本史实,他只是把《周易》按春秋史巫的卜筮一个方面去认定《周易》的性质了,这虽有历史的因素,而更有朱熹的偏见与无知。

在对《周易》文辞上的理解与认识远比不上他的理学祖师爷程颐(因为朱熹是北宋程颐的三传弟子的门徒),至于朱子对《周易》所作的解释更是支离破碎,既没有说出个什么,也说不出个什么。自然是从筮的角度与八卦、阴阳、图式、象数角度去注释《周易》,看朱子的注释比看《周易》是大煞风景。若把《周易》当成一付完整的图画,那么朱熹的注释,如同七岁小儿在那付图画上一阵乱涂乱画,破坏了那付完整的图画。

而在《周易本义》一书的卷末有一题目为“筮仪”,却是专一讲述筮卜时的规距与起筮的仪式。

“筮仪

择地洁处为蓍室内,南户,置床于室中央。

床大约长五尺,广三尺,毋太近壁。

蓍五十茎,韬以纁帛,贮以皂囊,纳之椟中,置于床北。

椟以竹简,或坚木,或布漆为之,圆径三寸,如蓍之长,半为底,半为盖,下别为台函之,使不偃仆。

设木格于椟南,居床二分之北。

格以横木板为之,高一尺,长竟床,当中为两大刻,相距一尺,大刻之西为三小刻,相距各五寸许,下施横足,侧立案上。

置香炉一于格南,香合一于炉南,炷香致敬,将筮,则洒掃拂试,涤砚一,注水,及笔一,墨一,黄漆板一,于炉东,东上。筮者齐洁衣冠北向,盥于焚香致敬。

筮者北向,见《仪礼》。若使人筮,则主人焚香毕,少退,北向立。筮者进立于床前少西,南向受命,主人直述所占之事,筮者许诺。主人右还西向立,筮者右还北向立。

两手奉椟盖,置于格南炉北,出蓍于椟,去囊解韬,置于椟东。合五十策,两手执之,熏于炉上。

此后所用蓍策之数,其说并见《启蒙》。

命之曰:假尔泰筮有常,假尔泰筮有常,某官姓名,今以某事,云云,未知可否。爰质有疑于神于灵,吉凶得失,悔吝忧虞,惟尔有神,尚明告之。乃以右手取其一策,反于椟中,而以左右手中分四十九策,置格之左右两大刻。

此第一营,所谓分而为二以象两者也。

……

凡十有八变而成卦,乃考其卦之变,而占其事之吉凶。

卦变别有图说,见《启蒙》。

礼毕,韬蓍袭之以囊,入椟回盖,敛笔砚墨版,再焚香致敬而退。

如便人筮,则主人梦香,揖筮者而退。”

这就是后封建社会里出现的一个被认为是思想界里的巨星,岂不是一幅巫师的嘴脸。后封建社会里没有人能超过的大思想家朱熹,生怕读书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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