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妍珍呐,你要尽快怀孕拴住欧巴才行!(2/3)
洪英爱毕竟人老成精。
她看出来李承焕还是有些念及旧情的。
毕竟自己女儿跟他夫妻一场。
他没有提前叫来警察,当场把母女俩抓捕,就意味着这件事还有缓和的余地。
因此,这表明了李承焕,其实对妍珍是有一丝感情在里面的。
既然如此,那就好办了,现在李承焕都能给她们母女俩一次机会,再等朴妍珍怀孕,有了李承焕的孩子,就能牢牢拴住他。
他更不会把朴妍珍送进监狱。
毕竟没有哪个男人会愿意看着自己的孩子从小没有母亲在身边。
听到母亲洪英爱的话。
朴妍珍眼睛一亮。
觉得很有道理!
“喔妈说的没错,这样或许真的可以留住承焕欧巴的心!”
朴妍珍实在是没办法了。
她并不聪明。
她的聪明只限于小聪明。
在面对事关自己的罪犯和坐牢这件事上,她脑袋里完全是一片空白。
只有恐惧和逃避的心理。
她原本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钱,有母亲去帮她解决。
就算母亲解决不了,还有其他人。
她从来不缺追求者。
但是只有面对身为检察官的丈夫李承焕时。
才明白她所依仗的那些东西是有多么可笑和苍白无力!
他可是检察官啊!掌握着这个国家所有权贵阶层以下的自由和司法权力的人啊!
权力大、独立性强。
说南韩检察官是全世界范围内,单论国家内部权力最大的机构之一也不为过。
即使是李承焕这种基层检察官,也拥有三项特殊的权力。
一是具有起诉权,即对某个嫌疑人发起起诉的权力。
二是警察的调动权,即下令警察对某个嫌疑人进行司法侦查。
三是紧急逮捕和释放权,即对嫌疑人逮捕或者权力,拥有这三项权利,检察官们可以说掌握生杀大权。
这样无疑让南韩自权贵以下的所有人都要对检察官瑟瑟发抖,避让三分!
李承焕一句话,就可以让整个警察厅的警察配合他调查朴妍珍当年失手杀人这件事。
他说朴妍珍有罪,就可以直接签发逮捕令对朴妍珍逮捕!
先斩后奏,国家特许!
朴妍珍母女俩只不过是普通富人阶层,拿什么跟李承焕斗?
其实,洪英爱也在想其他办法,比如去求她那些客户们帮忙,他们当中有的也是检察官,国会议员,甚至是财阀。
不过难度很大。
在那些大人物们眼中,她只不过是个拉皮条的老鸨,有什么资格让他们出手帮她办事?
她还没那么大的面子。
总之,让女儿尽快怀孕牵制住李承焕,祈求他网开一面已经是她暂时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至于其他的险招……
她也想过,但眼下必须得先把李承焕稳住才行!先麻痹他,让他对自己和妍珍放松警惕,到时候再找机会报复!
毕竟李承焕知道的东西太多了,她不想自己和女儿的致命把柄落到别人手上,这会让她寝食难安。
大不了,她只能去求朴妍珍的生父。
朴妍珍生父其实也是个财阀,而洪英爱年前的时候则是一个交际花,两人一夜情后就有了朴妍珍。
但是她这种身份的女人显然根本没资格嫁入朴妍珍生父那种财阀家,当初那个男人只给了她一笔钱就把她打发了。
说起来妍珍也是那个人的私生女。
应该不会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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